查看原文
其他

天津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(2017年8月31日截稿)

2017-05-11 书法家园

天津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

征稿启事

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喜迎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,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全面展示天津市近年来书法艺术创作成果,由天津市文联、天津市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天津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,将于11月份在天津美术馆举行,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
一、投稿范围

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天津市民,含长期居住在天津的外地居民以及在津学习、服役的大学生、解放军和武警官兵,凭身份证明和军人证明均可投稿。


二、作品要求

1、作品内容为积极健康的古今诗词、楹联、文章、佳句等,鼓励自作诗词,但须符合诗词格律。抄录古代文辞的,须注意版本的选择,保证作品内容的完整性和可靠性。

2、投寄或送达书法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以内(即高180cm×宽97cm)一律为竖式(不收手卷、册页等)。所有作品请勿装裱,请勿超过规定尺寸。篆刻作品一律将印蜕6至8方,并附至少两方印章边款,粘贴在高68cm×45cm书画纸上,并自行题签。

3、每人投寄或送达来稿作品不超过两件,并一次寄出或送达,不收取第二次作品。受人力所限,征稿期间不退稿、不换稿。


三、费用及来稿

此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。受人力所限,所有来稿一律不退稿。


四、个人信息

(一)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,沿底边三厘米内,写清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作品名称(指书体、出处、文本内容标题,不用写原文)。

(二)邮寄作品,包装上务必注明“九届市展”字样。


五、书写材料

建议选择质量好的书画用纸,不提倡使用易折、易断、易破损的纸张或现代装饰材料。


六、作品评审

征稿结束后,由天津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,制定评审细则、评委守则和评审工作流程。设立监委会,在监督机制下进行公平、公正、严格地评审。

从全部来稿中,评审出入展作品150件左右,入选作品100件左右,此次展览不设奖项。


七、展览时间

展览于2017年11月在天津美术馆(文化中心)展出。


八、出版

结集出版《天津市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》。


九、作者待遇

向所有入展、入选作者赠送作品集一册,颁发入展、入选证书。

此次展览为三年一度的市级书法大展,因此,非会员入展,作者即具备加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的资格;入选作者即具备加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

十、征稿日期

自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。


十一、收稿地址

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

天津市书法家协会

邮编:300040

联系人:李翌  薛卫林

电话:022-23305234


十二、其他事项

1、所有来稿必须真实,严禁他人代笔,如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,将取消作者参展、入选资格。

2、所有来稿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,投稿者须认同并遵守本启事所阐述的各项要求。

3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天津市书法家协会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天津市书法家协会

2017年5月8日

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更多征稿信息



中国书法家园   |  书法资讯抢先知晓

公众号名称:书法家园

微信公众号:shufadaquan

管理员微信:shufajiayuan8

官方网站:www.eshufa.com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